坑必填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烽火中文网www.goldalibaba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草原夜晚的天空是清澈的,天空如被洗过一般干净。皓月慵懒地低挂在半空,而在月光覆盖不到的远处天边,繁星闪烁。

此刻,若有才情横溢的大诗人在此的话,相信很大几率会有一首传世诗篇问世。

但郑英不是什么大诗人,即使是,此刻也没有心思做诗词创作。他双眼急躁地环视着周围。

这里已经离开宁锦城近二百里了,由于水草丰盛,地势较缓,因此有部分头脑灵活的商家在此建立补给站,向过往的马帮提供补给服务。而有经验的马帮,也喜欢将这里作为进入宁锦城前的最后一个扎营的驿站。虽然已经离开了宁锦城,但由于游牧民族逐水草而生的特点,契丹族很难在某个确定的地方安顿。因此这里商家依然还是以华族为主。

此刻的驿站无疑是热闹的,众多不同货物品种的商家在围着篝火前,交流着和辽国交易的心得。有部分喝的醉醺醺的商人还搂着提供服务的女人们,天南地北地胡扯着。

郑英的到来,打破了这里祥和的气氛,往来睦辽两地的商人们肯定认得郑英的旗帜属于睦州建制,所以大家都不约而同停止了嬉闹,恭顺而又警惕地看着郑英和他们的兵士们。

“不是”

“没有”

“我也不清楚”

令人失望的否定回答不断充斥着郑英的耳朵。

他们去了哪里?拉着那么重的辎重短短一天能走到哪里?郑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心里快速地分析着。

突然郑英想到了什么,他旋即大声吆喝“集合,上马”。

睦州轻骑不愧是华族最强的机动部队之一,基本可以做到令行禁止。没多久,这支三百多人的部队就重新集结完毕。

副将马上走近,请示道“将军,估计他们是赶夜走了,我们往前追吧,他们即使没有休息不断地跑,如此大的辎重根本无法走多远。”

“不,我们往回走。”郑英说完,头也不回,率先策马往回走。

牛角山是东圩山脉的一小节山麓,也是王忠车辙最后出现的地方。郑英出城后,就沿着车辙一路追来。王忠的马队很容易追,马队每辆车的负重很大,在路上压出来的路痕很深,远超其他车队。但是非常奇怪,这样深的车辙在这里就神秘消失了。

由于牛角山离那个驿站很近,只有不到十里路,在惯性思维的影响下,郑英连忙带兵赶了过去。但是现在看来,王忠根本没有去那个驿站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我在师门当饲养员

我在师门当饲养员

沫团儿
文案:又名我靠撸毛走上人生巅峰、我撸的毛全是主角死敌身为动物饲养员,白糖是个毛绒控。可惜园里那些毛绒绒少有通人性的,只能远观不能撸毛。一朝穿越,白糖面前摆好了两条路。其一,当个合格的虐恋情深炮灰女配,为推动男女主感情线添砖加瓦,最后功成身退,惨死崖底被万兽啃噬。白糖打了个冷颤,再看另一条路。其二,当个卑微的驯养员,照料仙门后山里的那群凶猛恶兽,据说有一个算一个,凡是踏进去的驯养员就没有活着出来的。
修仙 连载 39万字
隋唐:一个小兵的崛起

隋唐:一个小兵的崛起

温迪是男孩子哦
(无系统、不后宫、不无敌,小编的写作风格是热血+无脑搞笑,绝对尊重历史远离演义,介意的看官慎入,谢谢!) 张小五,一个十年老兵,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恰好遇到富士山被引爆,穿越到隋末成为隋征高句丽的一个小兵。 由此,一个小兵的崛起从这里开始...... 李世民:别打了,我投降! 渊盖苏文:对不起,我错了! 颉利可汗:以后我就是你的马奴! 戒日王:我的老婆都给你! 阿拉伯帝国:沙漠的王啊! 拜占庭帝国
修仙 连载 116万字